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中药的加工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制药工艺。但由于我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中药炮制方法存在同名不同名、同法不同名等混乱现象。本文对中药水制剂中的浸泡方法和浸泡方法进行了初步探讨。
1篇文献综述
汉代名医张仲景明确指出了“破、水渍、汤、烤、碎八块、烧”的方法。唐代名医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年记载了100多种药物,包括治切、水制、火制等方法,其中水制不同于洗、泡、泡。
《本草蒙筌》年,明代陈家谟有《水系三》;“污、泡、洗”的阐述。《修事指南》年,清代张仲淹主张“泡者去燥猛,泡者去六香”。
1980年版《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将浸泡法列为炮制通则第二项,将浸泡法列为炮制通则第三项:“浸泡:有些药材较硬,不易软化,可用此法浸泡药材,使之柔软湿润,便于初加工。
泡:主要有开水泡和药汁泡两种。具体操作如下:
沸水浸泡:将药材放入沸水锅中浸泡,直至可以去皮或达到规定要求。比如杏仁皮。
(2)药汗袋:将规定的辅料熬成稠汁,去渣,趁热倒入纯药材中,浸泡至规定程度,取出晾干。除非另有说明,剩余的药汁一般都要丢弃。如甘草水泡和远志。"
《湖南省中药炮制规范》在1983年版中,两种方法同时被纳入切制:“泡:将坚硬的药材在水中浸泡一段时间,水渗入药材中,使其组织变软变软,易于切片。浸泡:其操作与浸泡相同,但时间一般比浸泡短。”
《湖北省中药炮制规范》 1989年将浸泡和泡制混在一起,列入水制法:“泡(浸泡):将药材放入水中(或加入辅料),浸泡到一定程度,使其吸水变软,易切。有的泡的时候需要换水,有的不需要换水。”
马兴民在他的书《新编中药炮制法》中提出的浸泡方法是将药物浸泡在水中或其他液体中。目的是药材柔软易切片,有减毒改药性的作用。泡久了就烂了,要去掉非药用部分,比如龟甲、龟甲。
1985年医学院校教材《中药炮制学》第七章中有淋、洗、泡等方法,其中泡是将硬质药材在清水中浸泡一定时间,中间不换水。
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不适合浸提、洗涤使之软化的药材。
南京药学院1960年版《药材学》药材炮制项下,水制法中包含浸泡法,其基本方法与漂制法相同,但浸泡需换水,可将药材放入缝隙中,用水覆盖。
目的使附着在药材上的一些有机杂质在水中分解并除去。比如龟甲、龟壳上都附着有筋、皮等东西,不容易分离,所以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进行浸泡去除,而且经验表明,浸泡的过程中不要再加水,否则浸泡出来的东西,
颜色不好
《中国药典》 2000版《药材炮制通则》第二条,切制项下:药材切制时,除鲜切和切制外,必须浸泡软化,做到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损失。
《全国中药炮制规范》 (1988年版)通例及各种药材的炮制下称为“泡”。
浸泡法耗时长;《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一般处理规则,医学院校的《湖南省中药炮制规范》,《中国药典》,马兴民同志的《湖北省中药炮制规范》,《中药炮制学》都是把“泡”和“泡”混在一起。
2意见
从上面可以看出,一些省市制定的各类教材和加工标准中,都提到了“浸泡”和“浸泡”这两种方法,有的甚至混淆不清。笔者认为不妥。为了探索和改进中药炮制技术,
笔者就中医水提法中的“泡”、“浸”提出粗浅看法,与学者同仁商榷。
2.1泡、潜、泡、浸。
浸泡法是指用清水或液体辅料(米糠、石灰水)淹没药物表面,时间长短应根据药物的不同质地、季节变化和气候差异而定。必要时可换一次水,多适用于硬药材,有时可用重物按压,加盖。
尽量少泡多润。目的是软化药材,去除杂质,使之洁净,便于切割。
2.2将物品浸泡在液体中
浸泡法是指用开水或药汁等辅料对药物进行处理,与浸泡法类似,但不使用冷水,时间短,不换水。如:麻黄经沸水浸泡后有缓解药性的作用;甘草汁用远志和吴茱萸浸泡以降低毒性;吴茱萸泡姜汁是为了调节药性。
2.3浸渍法和气泡法的区别
所谓浸泡和浸泡的方法,要从其温度、时间、水量、目的来区分。
2.3.1浸泡法水温为常温,时间长,水量大。其目的是软化药材,去除杂质,使之洁净,便于切割。
2.3.2浸泡法不需要冷水,需要开水或刚煮好的药汁。温度高,时间短,水量要窄。除了浸泡的目的,还有调节药性,降低毒副作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