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公布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号码,以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记者从天津市相关部门获悉,该市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
在这份意见稿中,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人介绍,过去中国药企不愿意提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认为这样会“抹黑”企业。
事实上,不良反应报告体现了企业对人民用药安全的负责态度。记者获悉,中新医药集团旗下多家药厂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内部培训,实行药品不良反应“零申报”制度。
即要求药企在销售所有药品时,无论是否发生不良反应,都要提供监测报告。人民大药房天津地区总部相关人士也表示支持药品召回制度的实施,药店将加强对顾客的说明和退换药服务。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0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