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公司名称:亳州市侨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亳州市侨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质复神药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皖药监罚[2024]2-14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
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27日,省局收到《关于移送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通函[2023]520号),标明为亳州侨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神(批号23070401)经衡阳市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2023-ZYJ-0232,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性质】
(标准规定应为不规则的厚片或块状,切面呈白色粉末,切面呈棕黄色松根状,有环状纹理(年轮),无臭,味淡,咀嚼时不粘牙。
检查结果:饮片为不规则的厚片或块状,切面灰白色;松根切面棕黄色,有环状纹理(年轮),无臭,味淡,咀嚼时不粘牙,约占20%;有的其中嵌有褐色的根皮,味淡,咀嚼时不粘牙,约占30%;也有不规则或方形的片或块状,白色或灰白色,有的外皮呈褐色,微臭,味淡,咀嚼时不粘牙,约占50%,不符合要求)。
处罚内容:
1.查获不合格福神中药饮片(批号:23070401)1154公斤;
2.没收违法所得7444.08元;
3、处以违法生产、批发药品货值金额75630.00元(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1.1倍罚款,共计11万元(110,000.00元);
罚没总额为十七万四千四百四十四元八分钱(117,444.08元)。
处罚行政机关及处罚决定日期: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5日
2、违法企业名称:安徽聚灿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安徽聚灿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质延胡索醋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皖药监罚[2024]2-4号
违法事实:收到省局《关于移送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通函[2023]516号),标明为安徽聚灿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延胡索(醋制延胡索)(批号221001),经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合格,报告编号:WZ2023YPC000397,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检验】。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1.查获不合格醋紫堇(批号221001)87公斤;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一万九千零二十元(19020元);
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9倍罚款19万元(人民币19万元)(药品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照10万元计算);
罚没总额为贰拾万九千零二十元(209,020元)。
处罚行政机关及处罚决定日期: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8日
弘正道公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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