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卫生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市卫生局和相关医疗机构采取多项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市卫生局提出,要充分认识发挥中医药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作用的重要意义。社区卫生服务主要是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医药在防治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因其诊疗方法简单,疗效确切,价格相对低廉,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市卫生局提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和人员配置。到今年年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中医科(室)和中药房。
配备250种以上中药饮片、60种以上中成药、3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医师;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应配备30种以上中成药,有条件的可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
配备常用的中医诊疗设备,并配备至少一名能够提供中医服务的执业医师;到2008年底,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达到上述要求。
同时,加强对社区医务人员的中医药培训。开展中医执业医师全科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中医药基本技能和知识,大力推广省卫生厅编的《常见病中医适宜技术50项》。
使机构普及率达到100%,人员培训率达到90%,使中医药服务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为基层优秀中医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总结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学术专长。
此外,加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在抓好第一批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完成《青岛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书》各项任务的同时,
选择第二批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单位进行配套建设,使每个区拥有1-2家中医药特色突出、成本低廉、服务规范、公众认可的标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市卫生局还提出要大力开展“健康医疗进万家”活动。组织相关医疗机构选派优秀中医药人才组成中医药普及团,分组深入社区,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紧密合作,开展“健康医疗进社区”活动。
面向社区开展保健咨询指导活动,举办中医知识普及班、保健培训班等。促进中医的普及。(摘自《中国中医药报》作者王丽燕)